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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》

    信息发布者:18981591896abc
    2019-03-22 19:09:43   转载
    森林防火应知应会内容要求:严禁一切野外用火,必要的生产用火必须经申请批准,采取安全措施后,方可用火。处罚措施:违规野外用火,拘留(关)15天;引起火灾,判5年。          见烟拘留,见火坐牢未成年人玩火或者痴、呆、聋、哑等限制行为能力人员引发的火灾,由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。举报电话:发现野外用火要立即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、森林公安机关举报,举报案件有功者,森林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奖励。举报电话:12119三个不放过:(调查、处理事故时,必须坚持)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,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,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四个一律:1.公职人员上坟烧纸,野外用火,吸烟,一律开除公职!2.领导干部在场不予制上或制止不利的,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!3.造成严重后果的公职人员,给予经济处罚,一律开除公职,追究刑责!4.造成严重后果的非公职人员,给予经济处罚,一律追究刑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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